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明確要求調整優化國資監管職能,改進監管方式手段,著力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
《方案》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部署,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出資人代表職責定位,探索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機制,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發展壯大國有經濟作出了積極貢獻。但與此同時,國有資產監督機制尚不健全,國有資產監管中越位、缺位、錯位問題依然存在,亟須加快調整優化監管職能和方式,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
《方案》提出,要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依法履行職責,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為中心,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管事項,優化部門職能,改進監管方式,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加快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的轉變。推進職能轉變要堅持準確定位、堅持依法監管、堅持搞活企業、堅持提高效能和堅持黨的領導。
《方案》要求,將強化出資人監管與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相結合、精簡監管事項與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具體包括五方面措施:一是強化管資本職能,落實保值增值責任。完善規劃投資監管,突出國有資本運營,強化激勵約束。二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堅持出資人管理和監督的有機統一,強化外派監事會監督,嚴格落實責任。三是精簡監管事項,增強企業活力。取消、下放、授權工作事項43項,進一步明確國有企業各治理主體行權履職邊界,層層落實責任。四是整合國有企業改革職能、經濟運行監測職能,整合推動科技創新職能,提高監管效能。五是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強化管黨治黨責任。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市場化機制相結合,加大紀檢監察工作力度。
《方案》明確,按照事前制度規范、事中跟蹤監控、事后監督問責的要求,強化依法監管,實施分類監管,推進陽光監管,優化監管流程,更多采用市場化、法治化、信息化監管方式,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實效性。
《方案》強調,堅持試點先行,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分類放權、分步實施,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積極適應職能轉變要求,及時清理完善涉及的國有資產監管法規和政策文件。
本文摘自:《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