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4月,全國國有企業收入和利潤繼續保持較快增長,累計實現營業收入15.6萬億元,同比增長17.5%;累計實現利潤總額8274.5億元,同比增長24.8%。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8萬億元,同比增加1.3萬億元,增長18.6%,已連續3個月保持兩位數快速增長;累計實現利潤總額449.9億元,同比增長18.1%,主業盈利貢獻明顯增加。
6月2日在國資委舉行的國企改革吹風會上,國務院國資委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向媒體介紹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階段性成果。他說,近年來國有企業改革上下同心、銳意進取,從勾勒藍圖到層層落實,各項改革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當前,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基本完成,改革試點全面鋪開,重大舉措迅速落地,調結構轉方式大力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加快轉變,國有資產監督力度進一步加大,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國有企業經營發展總體呈現良好態勢,為國民經濟平穩運行提供了有力支撐。”
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進
據彭華崗介紹,各中央企業和各地緊緊圍繞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有序開展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了國有資本功能,提高了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推動了企業經營機制轉換,實現了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截至2016年底,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公司制改制面達到92%,其中,東方電氣集團、中廣核、上海貝爾3家企業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革,中國國電、中國一重、中國鐵建、建筑設計集團、中國航信、武漢郵科院、華僑城集團7家中央企業二級及以下子企業全面完成改制。省級國資委監管企業改制面超過90%。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業集團及下屬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含參股)占比達到了68.9%,上市公司的資產、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在中央企業“總盤子”中的占比分別達到61.3%、62.8%和76.2%。省級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及各級子企業(合并報表范圍內)混合所有制企業占比達到了47%。中央企業二級子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占比達到了22.5%。截至2017年3月底,126家省級國資委監管的一級企業集團層面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石油、天然氣、電力、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行業和領域,選擇19家企業開展重點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實現了向社會資本放開競爭性業務。越來越多的競爭性企業在混改中進一步調整股權比例,促進企業形成了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國資委已經明確了10戶中央企業子企業作為員工持股首批試點,目前正在穩妥有序開展審計評估、確定外部非公有資本股東等工作。其中,國機集團所屬中國電器院參與持股員工和民營資本股東已按要求完成出資入股,占公司總人數30%的453名員工通過有限合伙企業持股平臺持有公司22%股份,入股金額共計7799萬元。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日趨完善
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到2017年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及到2020年國有獨資、全資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等目標任務;從理順出資人職責、加強董事會建設、激發經理層活力、完善監督機制、堅持黨的領導等五個方面規范了各個治理主體的權利和責任,為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提供了理論指導和政策依據。
截至目前,102家中央企業中建立規范董事會的達到83家,占比超過80%;中央企業外部董事人才庫已經達到417人,專職外部董事增加到33人。各省(區、市)國資委所監管一級企業中有88%已經建立了董事會,其中外部董事占多數的企業占比13.1%。
根據今年4月印發的《關于開展落實中央企業董事會職權試點工作的意見》規定,國資委將把中長期發展決策權、經理層成員選聘權、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權、經理層成員薪酬管理權、職工工資分配管理權、重大財務事項管理權等6項權利授予企業董事會。此次試點在2014年試點的基礎上有了不少突破和亮點。比如,董事會可以在主業范圍外確定1~2個新業務領域,進一步明確了選人用人中黨組織與董事會職責定位,董事會決定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結果和薪酬結構與水平,董事會制定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決定工資分配事項等等。
據彭華崗介紹,國資委還將根據試點情況適當擴大試點范圍。
市場化經營機制改革效果明顯
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業集團及下屬企業中,由董事會市場化選聘和管理的經理層成員約占5.1%,其中,中央企業二級企業中,由董事會選聘和管理的經理層成員約占7.4%。省級國資委單位所出資企業及下屬企業中,通過市場化選聘并管理的經理層人員占14%。招商局、中國建材等50多家中央企業和上海、廣東等20多個省級國資委在二三級企業探索實施了職業經理人制度。
薪酬制度改革方面,2016年以來,國資委會同有關方面連續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中央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工作的通知》等多個文件,探索建立長期激勵約束機制。部分中央企業持續推進以價值為導向的市場化收入分配改革,實現了職工收入隨業績變化能增能減的改革目標。比如,中國節能將“清潔能源發電量”與“利潤總額”設置為工資增長與經濟效益聯動的復合指標,工資增幅重點向經營、效益傾斜,向基層一線企業傾斜。
中央企業落實三項制度改革,特別是在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方面,克服各種阻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顯效果。中央企業集團總部人員在崗人數由2015年的2.77萬人減少到2016年的2.64萬人,同比下降4.6%;總部人均管理資產由2015年的17.2億元增長到2016年的19.1億元,同比增長11.1%,管理效能進一步提升。2016年,中國一重各級中層領導干部全部“起立”,通過市場化選聘和個別調整,由320人縮減為190人,淘汰率40%。近三年,中鋁公司共計分流安置員工7.92萬人,用工總量壓減40%。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效果凸顯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在原有2家試點的基礎上,擴展到了“2+8”共計10家,即誠通集團、中國國新2家運營公司試點,和國投、中糧集團、神華集團、寶武集團、中國五礦、招商局集團、中交集團、保利集團等8家投資公司試點。37家省級國資委中,有21家改組組建了52戶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彭華崗介紹說,從試點的效果看,主要凸顯了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功能定位逐漸清晰。經過逐步摸索,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側重在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側重提升商業類企業的國有資本運營效率,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根據《指導意見》有關精神,未來中央企業將主要分為三類,即實體產業集團、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二是效果逐漸顯現。試點探索了新體制、新機制、新模式,在組織調整、戰略管控、業務發展、分類授權等重要方面取得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試點充分激發了企業的內在活力,10家試點企業2016年實現利潤總額2450億元,較上年增加765億元,同比增加45%,遠遠超過央企平均水平。三是關系逐漸理順。國資委與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與所出資企業的關系不斷理順。從出資人監管的體制看,正在由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轉變,由管實物形態的國有資產向價值形態的國有資本轉變,有力推動了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推動了企業活力的增強。
中央企業兼并重組的“五新"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資委通過強強聯合、優勢互補、吸收合并、共建共享,推動了15對28家中央企業重組整合,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已經調整到102家。
彭華崗介紹說,重組以來,各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進內部整合,重組紅利逐步釋放,經營業績實現新突破,內部協同取得新成效,創新能力實現新提升,行業影響力達到新高度,結構調整取得新進展。
下一步,國資委將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加大推進力度,按照“成熟一戶、推進一戶”的原則,圍繞做強做優做大目標,加快深度調整重組步伐。“一是繼續推進中央企業集團層面重組,深化中央企業兼并重組試點,加強重組后的整合效果評估。穩妥推進煤電、重型裝備制造、鋼鐵等領域重組,探索海外資產整合,集中資源形成合力,更好發揮協同效應。二是推動中央企業以優勢龍頭企業和上市公司為平臺,加強企業間相同業務板塊的資源整合。鼓勵中央企業圍繞發展戰略,以獲取關鍵技術、核心資源、知名品牌、市場渠道等為重點,積極開展并購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質量品牌提升。支持中央企業之間通過資產重組、股權合作、資產置換、無償劃轉、戰略聯盟、聯合開發等方式,將資源向優勢企業和企業主業集中。三是發揮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中國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支持中央企業轉型升級、重組整合、創新發展,引導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關鍵領域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
瘦身健體提質增效取得積極成效
在瘦身健體、提質增效方面,國資委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快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步伐,取得了積極成效。
中央企業壓縮管理層級、減少法人戶數工作開展以來,截至今年4月底,中央企業累計減少4240戶,壓減比例8.13%。按照三年壓減20%的總體目標,2017年要減少法人單位8%。
2016年完成 171 戶“僵尸企業”處置和 249戶“特困企業”治理任務,實現減虧增效 512億元、妥善安置富余人員12 萬人,對中央企業實現收入和效益恢復性增長、扭轉效益下滑局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6年中央企業化解鋼鐵過剩產能1019萬噸,完成率141.7%,分流安置職工33126人;化解煤炭過剩產能3497萬噸,完成率109.9%,分流安置職工41945人,超額完成年度“去產能”任務。2017年,中央企業化解鋼鐵過剩產能目標任務595萬噸,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目標任務2493萬噸,其他涉煤企業逐步退出煤炭行業,通過煤炭資產管理平臺公司整合煤炭產能8000萬噸。
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資委職能轉變
4月27日,《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正式印發。該方案明確了國資委管資本的重點職能,劃清了國資監管的權責邊界,提出了職能轉變的具體舉措,標志著國務院國資委從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邁出了歷史性、實質性的關鍵一步。
目前,國資委內設機構調整已經完成,整合了6個廳局、新成立4個局、進一步完善定位并更名5個廳局,形成了以管資本為主的組織架構。國資委還系統梳理了國資監管職能,擬取消、下放、授權工作事項43項,進一步聚焦管資本職能,其中包括取消監管事項26項,下放監管事項9項,授權監管事項8項。中央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工作已經基本完成,《關于完善中央企業功能分類考核的實施方案》已經正式印發,根據中央企業功能定位和發展階段,突出不同考核重點,科學設置了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及權重。國務院國資委正在抓緊研究制定權力和責任清單,目前已經形成初步成果。
為了強化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資委分別以國資委黨委會和主任辦公會、分管委領導、監事會主席為主體,形成了領導決策、協調處置、監督報告“三個平臺”,并設立了3個監督局,負責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意見建議,形成監督工作完整閉環。此外,外派監事會監督和違規經營責任追究力度也不斷得到加強。
而從全國范圍看,截至2017年3月底,河北、江蘇、廣東等18個地方出臺了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方案。34個地方在分批取消下放出資人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初步建立了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截至2017年3月底,省級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比例已達90%左右。
黨的建設進一步加強
據彭華崗介紹,經過一個階段的努力,中央企業管黨治黨意識明顯增強,抓黨建、強黨建氛圍已經形成,黨建基層基礎工作逐步夯實,一些多年來難以解決的“老大難”問題正在逐步得到解決。“四個意識”進一步增強。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進一步明確。黨建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力量不斷加強。中央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推進。
目前,中央企業全部開展了集團層面章程修訂,已有3076家中央企業二三級單位實現了黨建工作要求進章程;已有2490家設立董事會的中央企業二三級單位實現了“一肩挑”;實行了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向國資委黨委報告年度黨建工作、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負責人向國資委黨委述職、中央企業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三項制度;已有2636家中央企業所屬二三級單位配備了專職副書記,91家中央企業集團總部黨務部門編制達到了不少于同級部門平均編制的要求;中央企業政治巡視實現了全覆蓋。
彭華崗表示,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將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提高核心競爭力和資源配置效率為導向,始終圍繞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這個核心目標,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增強活力、優化布局、提質增效、防止流失、加強黨建這五個重點,盡快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實質性突破,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